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第4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主管机关第三章报案受理第四章自行协商第五章简易程序第六章调查第一节总则第二节现场移走和处置调查第三节交通第四章指导与评价第七章识别与评价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二节评价第八章处罚执行第九章损害赔偿公开第十章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十一章控制第十二章附加规定本规定是通过引用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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