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87条规定

第八十七条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立即纠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装置可以没收,可以并处10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旧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按照规定投保的车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保险责任最低限额处应缴保险费二倍的罚款。《战术》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擅自改变照明质量、外观等技术参数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认定违法设备可以没收,并处1000元罚款..

专家参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停放车辆、临时停车的,可以举证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立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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